一、 |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截至2016年8月份,美洲、大洋洲、亚洲、非洲等 57 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本地寨卡病毒感染病例。当前寨卡病毒在全球范围的传播出现上升态势,疫情跨境传播风险加大,欧洲、北美等地的多个国家报告发现输入性病例。为进一步防控寨卡病毒病传入我国,质检总局发布了2016年第20号关于防控寨卡病毒病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其相关规定中关于来自疫区国家和地区的交通工具和集装箱应当经过有效的灭蚊处理,对没有灭蚊处理证明的,应当立即监督实施灭蚊处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来自疫区国家和地区的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应当严格进行检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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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目前各地区检疫单位因应相关措施如下: |
1. |
对来自受染国家/地区的入境船舶及集装箱重箱,对不能提供有效灭蚊处理证明的,由检验检疫部门实施灭蚊处理。 |
2. |
对来自受染国家/地区的集装箱空箱,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加强查验,发现蚊蝶或存在孽生地的,要求对空箱实施灭蚊措施,进行喷洒除虫处理。 |
3. |
有效地灭蚊证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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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官方政府部门出具,并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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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效实施灭蚊措施的时间和对象名称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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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效灭蚊剂的名称、剂量、作用时间和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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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集装箱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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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发生寨卡病毒病本地感染病例的国家和地区 (共57个,截至8月17日) |
非洲(2) |
佛得角、凡内亚比绍 |
美洲(45) |
安圭拉、安提瓜和巴布达、阿根廷、阿鲁巴、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玻利维亚、荷属博内尔岛、巴西、开曼群岛、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库拉索岛、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萨尔瓦多、法属圭亚那、格林纳达、瓜德罗普岛、危地马拉、圭亚那、海地、洪都拉斯、牙买加、马提尼克岛、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马、巴拉圭、秘鲁、波多黎各、圣巴泰勒米岛、圣卢西亚、圣马丁岛、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荷属圣马丁、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英属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美国、美属维尔京群岛、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
西太区(8) |
美属萨摩亚、斐济、马绍尔群岛、密克罗尼西亚联邦、萨摩亚、汤加、菲律宾、越南 |
东南亚区(2) |
印度尼西亚、泰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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